被弃婴幼儿为弱势人群收(助)养现象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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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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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乐山师范学院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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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政府、公民依法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才能使社会生活有秩序地、和谐地进行。媒体常有被弃婴幼儿为弱势人群收(助)养的现象的报导。这不仅是一种不和谐的社会现象,而且是违法犯罪现象。本文旨在通过对这些现象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的阐述和遏制这些现象的相关措施的研究,以期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每个公民,能切实担负起法定义务和依法履行职责,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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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弃婴幼儿 弱势人群 收养 助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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