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释如何产生法律效力——对有权解释论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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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飞.合同解释如何产生法律效力——对有权解释论的反思[J].学术论坛,2006(8):162-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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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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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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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权解释论认为,只有受理合同争议案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才具有法律效力,这一认识缺乏法律和事实上的依据。法律效力的载体是法律,法律没有规定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合同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在争讼中,法官或仲裁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其他的诉讼参与人对合同的解释是形成裁决的基础,法律赋予生效裁决以法律上的效力,而不是合同解释本身。合同解释的结果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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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解释 有权解释 法律效力 |
文章编号: | 1004-4434(2006)08-016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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