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力戒四种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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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力戒四种倾向[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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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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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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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市场取向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目前,构建和谐社会应力戒以下四种不良倾向:(1)力戒放慢改革求和谐;(2)力戒重蹈平均主义的穷和谐;(3)力戒政府职能缺位而空喊和谐;(4)力戒只强调经济协调而忽视政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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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改革 效率 公平 政府 经济和谐 政治和谐 |
文章编号: | 1007-4937(2006)01-0004-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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