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与周代社会的礼制与婚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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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姚小鸥.《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与周代社会的礼制与婚俗[J].北方论丛,2006(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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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姚小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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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文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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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项目《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05JJD750.11-44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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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结合古代社会的礼制与婚俗,可知《孔子诗论》第二十九简中的“■而”篇不是《诗经》佚篇而应当是《齐风》中的《甫田》篇。这一问题的研究有益于正确理解《孔子诗论》的相关内容,并可揭示《孔子诗论》某些部分的结构特点与《诗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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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孔子诗论 <甫田>篇 礼制 婚俗 |
文章编号: | 1000-3541(2006)01-0001-03 |
收稿时间: | 2005-10-26 |
修稿时间: | 2005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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