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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要严而有"格"
引用本文:詹华如.批评要严而有"格"[J].领导科学,2002(7):16.
作者姓名:詹华如
作者单位:中共湖北枣阳市委史志办
摘    要:听司法界的朋友说,即使对待犯人,也应尊重他的人格,该怎么判刑,那是执行法律的问题,不能因为他犯了罪,就随便侮辱之.与此相比,对于有这样或那样缺点、错误的人,更应尊重他们.这里举出两个实例,可以从对比中明白尊重人格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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