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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公开原则下的检察机关“工作秘密”
引用本文:高一飞.最大限度公开原则下的检察机关“工作秘密”[J].阴山学刊,2015(1):85-91.
作者姓名:高一飞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司法公开实施机制研究”(14AFX013);201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重大理论课题“司法领域公民知情权研究”(2014SP010)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检察机关工作秘密是指检察机关在检务活动过程中形成的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不宜向外公开的事项。工作秘密的本质属性、检察机关的职能行使以及检察机关工作秘密的现状需求决定了检察机关工作秘密以检务公开例外的特有形式存在的必要性。为对检察机关工作秘密有着更为深入的认识,将其范围界定为检察机关的"内部信息"、"讨论信息"以及"执法信息";同时,为正确处理检务"公开"与"工作秘密"的关系,检察机关还需要坚持"公开推定原则"、"例外法定原则"、"例外有限原则"以及"例外时限原则"的利益衡量标准,实现公开与例外的平衡。

关 键 词:检务公开  最大限度公开  工作秘密  范围界定  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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