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浅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兼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作者姓名:刘卫华
作者单位: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黑龙江,佳木斯,154007
摘    要:我国应建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相应程序中应以“原告人”的身份出现,并享有相当于原告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应在《民事诉讼法》第五章第一节“当事人”之后增设“检察机关”一节,并修改相关的内容。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  原告人
文章编号:1007-9882(2007)01-0019-03
修稿时间:2006-09-18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