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情理主义伦理形态的精神哲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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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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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医科大学 医学人文学院,天津,3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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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1CZX065);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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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哲学中的“精神”概念经历了“天道-性-情-伦理-道德-天人合一”的辩证运动,并在中华文明中形成了以“情”为主、情理交融的情理主义伦理精神形态,与西方情、理二分的精神哲学传统形成了鲜明对比。个体生命要获得伦理普遍性,首先需要伦之“理”的价值指导,而“理”的精神意义只展现为如何达致“情”的中和状态。“情”之所以处于主体地位,就在于其与中国血缘文化传统相匹配,同时其伦理合一性、自然直接性又契合了中国“伦理优先”的精神哲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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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 情 理 情理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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