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权责配置模式的科学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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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东洋,刘新秀.论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权责配置模式的科学建构[J].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5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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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东洋 刘新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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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 法制办公室, 山东 聊城 252000;2.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 山东 阳谷 25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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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行使其审判职能,关键是要厘清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工作权限,对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分工。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界分,应当以法院事务分类为前提,并按照法院事务的不同性质进行人员的分工。通过对审判事务的性质进行分析,明确核心审判事务和辅助审判事务的区别及相应的职责要求,进而对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职责分工进行重新调整,科学建构法官与辅助人员权责配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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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法官 审判辅助人员 人员分类 职责分工 |
On the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of the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Allocation Model of Judges and Judicial Assistan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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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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