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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需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引用本文:董朝才,单东.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需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J].浙江学刊,1992(3).
作者姓名:董朝才  单东
作者单位:浙江省经济研究中心、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主任 (董朝才),《改革月报》 副总编、副教授(单东)
摘    要: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是进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对如何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理论界和企业界及政府有关部门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的主张以股份制来搞活企业,有的主张以税利分流来增强企业活力,有的认为要用“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的经营机制才能搞活,如此等等。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但我们认为要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最主要的还是要解决好三方面的关系,即需要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动力关系、政府与企业的职能关系和两权分离下的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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