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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环境民事诉讼的困境与出路
引用本文:陶蕾,张梓太.我国环境民事诉讼的困境与出路[J].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11(4):66-69.
作者姓名:陶蕾  张梓太
作者单位:1.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河海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江苏,南京,210098
2.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433
摘    要:环境民事诉讼是现代法治社会解决环境纠纷的重要机制之一,对于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当下中国的环境民事诉讼陷入了多重困境,一方面环境纠纷当事人在经济、信息方面力量对比失衡,原告无能力、或不愿意、或既无能力也不愿意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司法者不愿意、或无能力、或既不愿意也无能力审理环境民事案件;再者,有些地方政府不重视、隐蔽甚至公然阻挠环境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我国环境民事诉讼的发展有赖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但其关键主要在于司法能动性的发挥和司法独立的实现。

关 键 词:环境民事诉讼  困境  司法能动性  司法独立
修稿时间:2010/1/12 0:00:00

On the Dilemma and Outlet of the Environmental Civil Litigation in China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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