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举报案谈矿产资源违法新动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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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国虎.从一起举报案谈矿产资源违法新动向[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0(9):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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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国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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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绵阳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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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9年9月,绵阳市国土资源局通过"12336"热线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其主要内容为:该市某乡镇十社社长李某未经批准,在本社10余亩土地及几座旧鱼塘范围内以改造废旧鱼池和荒河滩为名非法采砂.经执法人员初步调查,李某(并非该社社长)于2009年3月与村社签订了<短期承包协议>,村社同意将7.1亩土地(其中荒河滩地3亩,废旧鱼池4.1亩)租给李某进行改建,扩大水养殖面积以发展经济.但李某却将土地进行砂石开采,开采的砂石一方面用于自建房,另一方面对外出售牟利,此外他还想通过挖塘淘砂非法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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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矿产资源 举报 违法 国土资源局 非法采砂 执法人员 河滩地 绵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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