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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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蕴辉.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不收费[J].老年人,2003(10):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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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蕴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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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问:《老年人》杂志2002年第10期刊登了《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这个标准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伤残人员吗?答:这个标准不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伤残人员。至于我省事业单位工(公)伤人员伤残保健金,依湖南省人事厅《关于提高事业单位工(公)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标准的通知》(湘人发2002]106号),从2002年1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执行:特等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1470元调整为1770元;一等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1160元调整为1400元;二等甲级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580元调整为670元;二等乙级伤残保健金由原每年480元调整为560元;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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