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问:我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保障资金从哪里来?答: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实施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民政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报、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居民委员会承担,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批准。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除中央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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