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怎样支付利息? |
| |
摘 要: | 编辑同志:三年前,我应急向人借了1万元钱,约定每月付息200元。今年我还钱时,借款人说连本带利再加利滚利,我应还款18928元。我很气愤,但又说不出反驳的理由,请问我该怎样支付这笔借款利息?刘忠刘忠同志:日常生活中,私人之间的借贷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关于私人借贷利率的支付,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对具体支付的额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