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市场运行主体的发育和规范性行为
引用本文:陈树文.论市场运行主体的发育和规范性行为[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3(6).
作者姓名:陈树文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摘    要:市场主体是指参与市场活动以谋求经济效益的企业和个人。它具有资格上的合法性、职能上的纯经济性、经营上的独立性、地位上的平等性等特征。国有企业在传统经济体制下是行政机构的附属物,不能成为市场主体。只有实行彻底的政企分开,使国有企业内在地依赖市场;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股份制经营,把国有企业塑造成彻底的市场主体;只有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市场才能有序地运行,市场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必须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灵敏地接受市场机制信号的刺激,遵守市场运行的各种规则。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化还依托于市场体系的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