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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引用本文:于茳.烟台市建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J].社会工作,1997(5).
作者姓名:于茳
摘    要:当历史将山东省烟台市等14个沿海开放城市推上经济改革的大舞台时,烟台市紧紧抓住这一机遇,着力培植新的经济生长点,并借助优惠政策的扶持,一跃成为中国北方经济的一匹黑马。特别是农村经济改革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占据了各类市场要素,分霸着烟台经济的半壁江山,促动了农村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统计资料表明:1995年,全市有80%的村成为小康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261元。然而,在农村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仍有一部分农户的生活较为贫困。对此,烟台市紧紧围绕“共同富裕”这个主题,始终把扶贫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了重点多镇开发、双强联带、双帮包扶、强弱兼并、强企辐射、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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