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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劳死”立法该提上日程了
引用本文:徐明轩.“过劳死”立法该提上日程了[J].劳动理论与实践,2013(8):23.
作者姓名:徐明轩
摘    要:据报道,5月13日傍晚,奥美中国北京分公司员工李渊(化名)在办公室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年仅24岁。前段时间他就有些不舒服,但还在连续加班,甚至在他死后很久,他的工作QQ还挂在线上。15日,搜狐公司17173网站一位年轻员工,也因为病毒性心肌炎意外死亡。年轻白领的突然死亡,网上很多人将其归因为"过劳死"。但我国目前劳动法规中,并没有"过劳死"概念,员工的死亡、伤害,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只有工伤(包括视同工伤)和职业病

关 键 词:过劳死  病毒性心肌炎  员工  职业病  意外死亡  工伤保险条例  心脏病  劳动法规  突然死亡  疾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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