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性罪错行为的动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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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天韵
,刘耀国.女性性罪错行为的动因[J].社会,19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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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天韵 刘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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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一、二年来,随着刑事犯罪发案率的降低,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女性的性罪错有所发展。在女性的性罪错问题中,一般来说,绝大多数女性开始时总是受害者,后来才变成害人者的。她们在自身被害之后,为什么还会去害他人?在害他人的过程中,她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又总以牺牲自己的肉体为代价,其行为是自主的、自觉的、持续的,有的甚至劣性难改,她们为什么心甘情愿这样做?不少人常常对此不可思议。性罪错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同样是情境行为、自主行为和差异行为的统一,除社会环境影响的客体因素之外,必有某些自我意识和主体素质在她们身上起着重要作用。为了了解女性性罪错行为的心理归因和动机方式,我们以某开放大城市中犯有性罪错行为的125名女性为样本,作了抽样调查,经过初步研究,发现了病态的性观念是她们产生性罪错行为的主体动因。一、封建贞操观念的“负向效应”是引发她们产生性罪错行为的主要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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