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宜笼统套用“党政分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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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国太.企业不宜笼统套用“党政分开”[J].晋阳学刊,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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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国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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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体改委企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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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三大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这是针对长期以来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过分集中于上级领导机关,过分集中于党委领导机关的弊端而提出的.毫无异议,它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但作为经济组织的企业,要不要笼统套用“党政分开”则值得研究. 企业是经济组织,不是政权组织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党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不同.应当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组织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种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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