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四位一体”的农业投资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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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柏齐.试论“四位一体”的农业投资机制[J].浙江社会科学,19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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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柏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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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金华市农业经济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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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要摆脱1985年以来连续四年徘徊的困境,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不但要靠政策,靠科学,而且要增加物质投入。然而,我们的国家正在治理经济环境和整顿经济秩序,对农业的财政投入不可能增加很多;依靠农民自身力量也有一定难度。在此情况下,很有必要在农村合作经济内部,建立一个“四位一体”的农业投资机制。这是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缓解矛盾,增加投入,发展农业的有效途径。 所谓“四位一体”的农业投资机制,指的是: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农村合作基金制度、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劳动积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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