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职业化研究--以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价值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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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锡生.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及其职业化研究--以破产法律制度的目标价值为基础[J].浙江学刊,2004(5):149-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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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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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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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目前正酝酿出台新的<破产法>,有关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备受关注.本文以破产法律制度所要实现的目标价值为研究出发点,系统分析了破产管理人应有的法律地位:中立性,专业化,长期独立性.进而在此基础上提出破产管理人职业化的观点,并就破产管理人职业化的制度构建进行了探讨,包括市场准入法律制度、资格管理法律制度、工资报酬法律制度、权利责任法律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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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破产管理人 中立性 专业化 独立性 职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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