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公私法之嬗变
引用本文:沈敏荣.论公私法之嬗变[J].延边大学东疆学刊,2000,17(2):90-93.
作者姓名:沈敏荣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摘    要:法律以确定性作为自身追求的目标和表现形式。法律的确定性首先是其价值的确定性,其次是法律的形式理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公、私法在价值、形式理性上的确定性是不同的。自近代以来,公、私法在确定性上实现了一致。

关 键 词:确定性  法律价值  形式理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