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意识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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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德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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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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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在社会主义法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必然与法意识相联,没有社会主义法意识,就没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某种意义上,社会主义法意识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法意识既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象征。社会主义法意识的普及应当成为我国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的方面之一。一、社会主义法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标志法意识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首先在于社会主义法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和精神文明的标志。一个社会的法制发展到什么程度,它的法意识也就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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