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者认为,历史分析的逻辑,也就是历史研究的方法,它与自然科学中的逻辑基本上是相同的。他说:“历史中的解释前提同自然科学中的那些一样,它既包括许多关于个别情况的个别陈述(尽管不全面),又包括人们默认的一些规律。”作者认为:第一,历史具有选择性:有许多情况决定史学家研究哪些问题,如他受的教育,职业的要求,取得报酬的愿望等等。但他并不因此就不同于自然科学家,在原则上就不能作出他所研究的问题的详尽记载。第二,历史研究不仅开始时具有选择性,而且在它提出解决的时候,也是如此。换句话说,社会地位、阶级偏见和民族偏见、一般世界观,这些往往影响一个史学家所接受的结论。但作者认为,不能因此就对历史解释的客观性一概发生怀疑。而且,有许多主张与社会观点的差别无关。作者的结论是:虽然史学家的研究活动无疑地带有选择性,虽然个人的和社会的成见往往使他的判断带有色彩,并且决定哪些结论他可以接受,但这些都不会使他不能作出关于他所研究的事件的客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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