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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社会作用与艺术接受——艺术社会作用问题新议
引用本文:栾昌大.艺术的社会作用与艺术接受——艺术社会作用问题新议[J].社会科学战线,1992(4).
作者姓名:栾昌大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摘    要:我以为,阐述艺术活动(创作与欣赏)中的主客体关系,应当形成一种新的观念。这种新的观念认为:创作的主体与客体,是在以现实为中介的相互建构的关系中逐渐生成的;逐渐生成的创作主体与创作客体的关系产物,是艺术作品。接受(欣赏)的主体与客体,是在以艺术作品为中介的相互建构的关系中逐渐生成的;逐渐生成的接受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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