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明代行盐区的形成及其社会经济基础研究——以福建东路盐区为例
引用本文:叶锦花.明代行盐区的形成及其社会经济基础研究——以福建东路盐区为例[J].学术研究,2024(1):120-131+178.
作者姓名:叶锦花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重大基金项目“明清盐政与边疆治理研究”(23&ZD24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划区行盐是明代食盐运销的重要原则。然而,并非所有地方都是食盐专卖行盐区或都能成为行盐区,它的形成需要经济和社会基础。明王朝没有为地方推行食盐专卖制度提供经费支持,却对地方盐官的盐税征收进行严厉考核,地方盐官则低成本、低风险推行食盐专卖制,将既有规模大的食盐市场及有商人支持的地方纳入行盐区,推行专卖制,而放宽对其他地方食盐流通的管理。以福建为例,16世纪初福建境内仅闽江流域及其所达数县食盐专卖。嘉靖十五年以国家财政紧张为契机,福建运司在食盐自由流通的滨海四府一州的广阔区域中,仅选择在福宁州建立黄崎分司,将闽东纳入专卖体制,正是因为当时从福清到福宁州地区之间存在规模大且稳定的食盐市场,且福州商人支持专卖。此后福建运司为保证从福清到福宁州之间的官盐销售,逐渐将罗源县、福宁州辖境及建宁府政和、松溪、寿宁三县划入东路行盐区,亦以既存食盐市场和商人支持为前提。

关 键 词:专卖  食盐  市场  划区行盐  明代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