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试论质和本质各自规定的差别性
引用本文:张国林.试论质和本质各自规定的差别性[J].延边大学学报,1984(1).
作者姓名:张国林
摘    要:质和本质虽然是两个不同的哲学范畴,但在传统的论述中,却往往只见其同,而不见其异。我认为,这是很值得研究和商榷的。艾思奇同志曾说过:“本质和质在某一方面具有同一的意义,但本质又是较为广泛而深刻的范畴。”(《辩证唯物主义纲要》第258页)显然,艾思奇同志已注意到了质和本质这两个范畴之间的区别。那末,究竟怎样具体地认识和把握这种区别呢?本文试图就此谈点不成熟的意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