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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毛泽东法学思想及其发展
引用本文:宋世杰. 论毛泽东法学思想及其发展[J].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3, 27(6): 8-11
作者姓名:宋世杰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毛泽东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对马克思法学作了重要贡献,主要表现在宪政思想、反腐倡廉法制思想、刑事司法思想、劳动改造罪犯思想等四个方面。邓小平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法制思想,在刑法学、法制原则、法制体制和立法思想方面有很大的推进。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他们的思想,把毛泽东法学思想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的目标。

关 键 词:毛泽东法学思想  法制体制  法治国家  政治文明
文章编号:1001-5981(2003)06-0008-04
修稿时间:2003-09-15

On Legal Thought of Mao Ze-dong and Its Development
Abstract:
Keywords:the jurisprudence thought of Mao Ze-dong  the system of legal system  rule by law  political civ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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