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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逐利执法行为的生成逻辑——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分析
引用本文:王旭东,邓雁玲.执法人员逐利执法行为的生成逻辑——基于舞弊三角理论的分析[J].领导科学,2023(2):117-122.
作者姓名:王旭东  邓雁玲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计划项目“公安高等教育实战化优化路径与策略研究”(项目编号:2021LL45);
摘    要:在地区经济增速下滑、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的情况下,逐利执法行为再次浮出水面。结合舞弊三角理论,从借口合理化、机会和压力三个维度分析执法人员逐利执法行为的生成逻辑,可以发现:执法人员作为公共人和社会人的角色冲突,以及其通过有利比较和责任转移而实现道德推脱,是其实施逐利执法行为的个人因素;执法机关的强势地位和社会监督力量的不足及传统宗族观念的影响,是其实施逐利执法行为的环境因素;“晋升锦标赛”、执法部门财政预算不足等,是其实施逐利执法行为的制度因素。因此,禁止逐利执法行为必须从个人、组织、制度三个层面入手,逐级瓦解逐利执法生存的现实土壤。在微观层面,要以增加违法成本的方式来抑制个人逐利执法的冲动。在中观和宏观层面,要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组织运行机制改革,铲除逐利执法存在的制度性土壤,如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理性预算制度、改变领导干部晋升模式、推行行政诉讼补偿制度等。

关 键 词:执法机关  执行人员  逐利执法  舞弊三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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