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教育法典的编纂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具备扎实的基础和充分的条件。法典是对单行法的提升和超越,因而,从理想意义上讲,教育法典应该具备体系的完备性、价值的融贯性、规范的成熟性、气质的中国性等基本品质。就目前情况看,教育法典的编纂还面临着一系列现实困境和问题,比如现有教育法律制度不完善和不协调、教育领域存在复杂尖锐的利益冲突、教育数字技术对传统教育管理模式带来新挑战,以及教育法理论研究在一些核心命题上还存在薄弱和不足等。在此背景下,教育法典的编纂宜从长计议,应确立稳健冷静的立法思路,先完善单行法,再编纂法典法;应将法典的调整范围限定于学校开展的国民教育领域,避免范围过宽和内容泛化;应进一步加强教育执法和能动司法,为法典编纂积累实践经验;应发挥教育政策“立法试验”的功能,围绕教育领域新问题治理开展探索;应围绕核心问题与重点问题开展针对性理论研究,为法典编纂提供学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