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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是如何界定的
摘    要:在1982年颁布的《宪法》中,首次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了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即“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民政部关于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居民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关 键 词:社区居民委员会  城市街道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界定  职责  《宪法》  法律条文  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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