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中国公益诉讼
引用本文:林莉红.法社会学视野下的中国公益诉讼[J].学习与探索,2008(1):119-125.
作者姓名:林莉红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摘    要:目前中国公益诉讼的基本类型可以分为自益形式、他益形式、法律援助形式和检察机关提起形式等,不同类型的诉讼应对不同的需要,各有利弊.这些诉讼的开展标示着公益诉讼的基本理念是公共利益、人权保护、社会发展和公众参与;同时,其有效形成需要社会具备维权自觉性、司法能动性、主题社会性和学者律师的积极性.

关 键 词:公益诉讼  诉讼法  民权运动  法社会学  中国  积极性  律师  学者  社会性  主题  司法能动性  自觉性  维权  公众  社会发展  人权保护  公共利益  诉讼的基本理念  标示  有利弊  基本类型  检察机关  法律援助
文章编号:1002-462X(2008)01-0119-07
修稿时间:2007年6月20日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