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数据产业统计范畴的分析与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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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曙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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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理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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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6年度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项目:贵州省生态文明发展指数及提升研究,2016年度贵州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贵州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的贫困识别及绩效评估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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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大数据产业的统计范畴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大数据产业包括核心活动和扩展活动两部分.大数据产业核心活动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部门:一是由数据产生和数据采集组成的大数据生产部门;二是由数据传输和数据存储处理组成的大数据传输组织管理部门;三是由数据分析和数据展示及应用组成的大数据价值服务部门.大数据产业扩展活动可分为两类:一是指主产品中既包括大数据产品又包括其他产品的部门,即主业中与支撑大数据的产生、传输、组织管理及价值实现有关而未列入核心产业部门的单位;二是指利用大数据技术与传统行业的融合来改造提升行业价值的经济活动,包含大数据在各领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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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数据产业 统计范畴 大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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