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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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赖蔚英.政府干预与“中国模式”[J].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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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赖蔚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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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龙岩学院思政部,福建龙岩,364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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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适度、有效的政府干预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治理中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地位,理应成为一国经济治理模式的有机组成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政府失灵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因而是不可克服的,这使资本主义国家只能把政府干预作为临时和应急的治理手段,"大市场、小政府"成为其不得已的选择。我国政府失灵的根源在于具体体制、机制改革的不到位,因而是可以防范和治理的,这使政府干预作为常态的治理手段成为可能,政府干预在中国模式的未来发展中仍将发挥积极作用,"强市场、强政府"将是中国模式的鲜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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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干预 中国模式 政府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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