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从土地股份制得到什么?——以南海农村股份经济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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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愿.农民从土地股份制得到什么?——以南海农村股份经济为例[J].管理世界,2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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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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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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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征用农地制度遭受愈来愈多的批评,南海土地股份制则被视为发达地区农地制度选择的普遍模式,是国家征地制度改革的第三条路径。本文根据实地调查发现,尽管普遍施行土地股份制,南海农村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征明显,家庭经营和非公有制企业是农民主要的收入渠道,南海土地股份经济不仅收入渠道单一,而且农民股权收益水平低并遭遇代理人侵害。南海土地股份制的实质是以土地为主的农村资产再集体化,在中国农村强制推行土地股份制可能是得不偿失的不可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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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股份制 代理人侵害 再集体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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