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当今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发生深刻变革的历史条件下,经常出现有关“意识”的说法,如“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公民意识”、“公仆意识”、以及“国土意识”、“环境意识”,等等。这些令人应接不暇的“意识”,是期望使某项制度、某种政策以至某一社会现实,成为大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共同认识、共同观念和共同心理,以使这项制度得以巩固,这种政策得以贯彻,这一社会现实为人们接受。本文试图对“人大意识”作些粗浅的探讨,并期冀使宪法确立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它的性质、地位、职权、作用等,成为大多数公民的共同思想、共同认识、共同观念、共同心理,并用这种思想,认识、观念、心理自觉支配人们的行动,从而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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