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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视角下FOB卖方的无单放货风险防范
引用本文:周凯丽.责任主体视角下FOB卖方的无单放货风险防范[J].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2):50-54.
作者姓名:周凯丽
作者单位: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广东揭阳,522000
基金项目: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科研项目
摘    要:无单放货是FOB卖方时刻面临的风险,正确识别无单放货的责任主体对实践中FOB卖方如何应对无单放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无单提货人、承运人、货运代理人等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与无单放货行为的关系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责任主体而言,无单放货主要是承运人的责任,但特殊情况下的承运人不用承担责任;对于承运人承担无单放货责任的,无单提货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货运代理人由于身份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是否需要承担无单放货责任关键在于其与无单放货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关 键 词:无单放货  责任主体  FOB卖方  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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