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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对国有资产代管人的管理监督制度
引用本文:沈骊天.试论对国有资产代管人的管理监督制度[J].江苏社会科学,1999(1).
作者姓名:沈骊天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哲学系
摘    要:国有资产代管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产物,原来由政 府行使的代管全民所有资产的职能.转变为现代公司制企业中国有股东代表人的职责。国有股东 代表人作为国有资产代管人虽不是资产的实际所有者。却应当象资产所有者那样尽心尽责去管理 这份资产。国家则通过管理监督保证其职责的履行、行政式的管理会使旧机制在新体制下再现,忽 视或放弃管理将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所有权性质改变的危险。为此,建立一种既保障国有资产代 管人独立工作。又使其承担与职权相应的责任。并使之受到有效的经济监督、社会监督的制度也就 势在必行。

关 键 词:国有资产  代管人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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