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倡导统计事务告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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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国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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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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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统计调查对象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制度,是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一环,也是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思维模式的影响,我们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到位,使得统计调查程序链存在一定程度的软连接现象,统计调查行为不甚规范,既不能有效的明确统计法律责任,也使得在今后的统计处罚中会存在着法定义务是否告知到位的行政争议.在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规范统计行政调查行为,解决统计调查中的瑕疵,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实行统计事务告知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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