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正义的两个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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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影春,舒前毅.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主义正义的两个路径[J].江西社会科学,2013(4):176-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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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影春 舒前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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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9 2. 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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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正义的刚性(效率)要求是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正义观的当代体现。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唯效率必然导致两极分化不同,社会主义正义的柔性(公平)要求是共同富裕。所谓社会主义正义的柔性,既指实现它的长期性,必须伴随刚性目标的完成程度,而且需要政府和社会的适时调整,也指它浸透着社会主义的平等与自由属性。刚性目标与柔性目标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内在统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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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正义 社会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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