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郭西斗雅”——僜人的神判
引用本文:陈景源 ,张江华.“郭西斗雅”——僜人的神判[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1(3).
作者姓名:陈景源  张江华
摘    要:解放前,僜人社会里存在着一种被称为“郭西斗雅”的习俗。“郭西斗雅”,译成汉语同“神判”或“神断”的意义相近,因为僜人信“鬼”不信“神”,这里,我们还是按习惯称呼,姑且把这种习俗也叫作“神判”吧。神判是解放前僜人为解决个人私有财产纠纷而进行的一种宗教裁判活动。那时,僜人社会上发生了偷盗、通奸(指男子与有夫之妇的性关系)或其它的财产争端等事件,甲方怀疑是乙方所为而又无凭据,在乙方拒不承认,双方相持不下时,只要其中一方提出通过“神判”裁决(一般是由财产受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