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
| |
引用本文: | 杨升.浅谈如何提高统计执法水平[J].统计与咨询,1998(5). |
| |
作者姓名: | 杨升 |
| |
作者单位: | 五常市统计局 |
| |
摘 要: | 《统计法》及《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施行以来,统计法制工作的关键已不是有没有法可依的问题,而是敢不敢和能不能抓好执法的问题。 一、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化环境 我们开展统计执法要把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化环境放在首位。把统计普法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不拘形式、注重实效。一是抓重点,突出对各级领导进行统计法宣传。方法上应采取上一级宣传下一级的办法,地(市)一级宣传县(市)一级,县(市)一级宣传乡镇及各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二是对广大统计人员的宣传。主要利用岗前培训和各种会议,对广大统计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以案释法”,即将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选择部分典型案例,采取公开曝光,在宣传中办案,在办案中宣传,以普法促执法,以执法强化普法效果,以惩罚强化教育;四是开展专题宣传。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