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实现困难老人生活无缝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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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少坤.青岛市城阳区:实现困难老人生活无缝隙保障[J].社会福利,2010(9):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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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少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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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城阳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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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孤寡老人实行财政供养。城阳区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额享受低保金,并增发专项生活补助。全区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平均生活水平达到每人每年7000元,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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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岛市城阳区 孤寡老人 生活补助 保障 五保对象 财政供养 低保范围 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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