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群体事件中的警力介入 |
| |
作者姓名: | 张焕霞 |
| |
作者单位: |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 |
摘 要: | 中国社会已经进入社会群体事件的高发期、高危期.群体事件是中国改革开放、社会急速转型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群体事件在时间上的突发性、在情绪上的感染性、在后果上的无法预测,性往往使群体事件要依靠警力的介入来平息,形成了暴力与和平、冲突与妥协、执法与守法的警民关系的新特点.过多依赖警力介入群体事件,反映了对群体事件的认识尚存在问题,也容易造成警民关系的紧张和对立,弊大于利.解决群体事件的最佳方法莫过于在解决好民生问题的同时建立公共的价值观.
|
关 键 词: | 群体事件 警民关系 社会转型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