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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与层次应是唯物辩证法的范畴
作者姓名:王昌国
摘    要:人们的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进程而日益深化,随着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前进。我在唯物辩证法课程的教学中,觉得除了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偶然性与必然性等传统的基本范畴之外,系统与层次这一对范畴,在深度与广度方面都进一步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也应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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