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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立法目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
引用本文:颜运秋.反垄断法立法目的与保护消费者权益[J].社会科学家,2005(5):104-107.
作者姓名:颜运秋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基金项目:作者主持和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05BFX004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反垄断法立法的目的具有宣示性和导向性,为所有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提供价值基础。有学者认为反垄断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效的公平竞争秩序;但我们认为,相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而言,这种目的只是工具性的。这在立法上有明显的体现、在学理上有充分的理由并在司法上有广泛的实践。我国未来的反垄断立法、执法与司法应当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反垄断的终极目的。

关 键 词:反垄断立法  反垄断诉讼  终极目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
文章编号:1002-3240(2005)05-0104-04
修稿时间:2005年7月18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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