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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工伤待遇应由企业承租方承担
引用本文:于彩霞,史联庆.刘某的工伤待遇应由企业承租方承担[J].中国劳动,2003(5):49-49.
作者姓名:于彩霞  史联庆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
摘    要:案情简介申诉人:刘某,某家具厂职工被诉人:某家具厂第三人:某艺品有限公司2002年4月,申诉人刘某向某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诉人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鉴定费及精神损害赔偿金。仲裁委受理后,经审查决定追加某艺品有限公司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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