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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具体和抽象
引用本文:陈敬泰.试论具体和抽象[J].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2(3).
作者姓名:陈敬泰
摘    要:具体和抽象这两个词,人们是经常使用的,不过使用的角度是各种各样,其含义也是不一样的。但是,归纳起来讲,不外是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这三个不同的意义上来使用。本文主要是试从认识论意义方面来论述什么是具体和抽象以及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具体和抽象是认识论也是辩证逻辑中重要的一对范畴。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发展到理性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也就是思维从感性具体到思维抽象,又从思维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过程,认识就是在具体和抽象这两极对立的形式中运动。因此,正确地掌握具体和抽象这对范畴,对于正确地理解认识论和辩证逻辑的基本原理是极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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