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斯多葛(Stoics)对神的理解使神成为一种道德哲学的基础,但在斯多葛看来,神既是万物存在的根据,它同时对人来说也是世界的内在必然性、也即对作为道德主体的人而言的“命运”;因此,“命运”和“自由”之间产生的紧张对立,给斯多葛将人自身理解为一种独立自主的道德主体以极大的压力。作为外在力量而存在的“命运”,是希腊城邦共同体瓦解之后,希腊化时期的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在必然性统治的世界中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如何可能?是斯多葛哲学的问题和困难之所在,也是其内在力量之所在。这种以理性为根据的意志自由在苏格拉底的独立人格中首先得到体现,在斯多葛学说和人格实践中得到完成:个体因为对于天道或神性的体认而对自我存在具有一种自由自觉的意识,以致形成一种“自由意志”和独立人格。这是斯多葛学派对希腊古典理性主义道德哲学的重要贡献,也是构成西方文明核心价值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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